昨日上午10时,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公布了《构建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在成都市远郊区(市)县实施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相同学费标准的意见》、《成都市教育局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行动计划》以及《关于成都市预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办法的通知》等四大教育措施。
《构建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经初步测算,成都市今年约有10.1万名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将获得教育资助,约3.4万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从小学至高中均可实现“零费用”入学,政府及各类学校用于教育资助的资金预计达8000多万元。
申领对象 四类学生可获政府资助
《实施意见》明确了资助的对象为成都市常住人口中,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校(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幼儿):一、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二、父母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幼儿);三、孤儿(含在民政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四、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幼儿)。受资助的学生(幼儿)在家庭脱贫后,不再享受资助。择校生不论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一律不在该资助范围内。
资助范围 免学杂费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据了解,学前教育阶段,凡受资助的幼儿均可免收杂费、保育费和管理费。义务教育阶段,凡受资助的学生可免收学杂费、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并对符合资助条件且在校住宿的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高中教育阶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两类高中学生免收学费,同样给予符合条件的在校住宿学生适当的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对于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除享受政府资助外,学校还应免收其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生托管费、自行车停放费、高中计算机上机服务费、高三考前补习费、会考费、升学考试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申领程序 凭证申领结果要公示
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原则上按学年申请、评审和发放,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按学期申请。具体的申请程序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幼儿)或其父母(监护人)于开学前两个月内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到户籍所在地录入基本信息。开学时由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其身分后主动实施资助,学生免费入学。其他困难学生于开学前两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收到申请的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学生所在社区(村委会)根据学校意见对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区将资助申请向街道(乡镇)提交,经审核后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终审确认。记者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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