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五一”运输10天(4月28日-5月7日)铁路预计发送旅客4480万人,同比增长6%。黄金周刚启动,10天的D字头车票就基本售完,动车组列车利用率在黄金周期间更是达到了100%。
然而,火车第六次大提速的“主角”、仅仅运营不到半个月的D字头在经历首个黄金周“大考”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设备失灵、火车晚点无赔偿……在公平的市场面前,D字头列车似乎有必要做出调整。
设备失灵“烤” 问D字头
虽然只是一场虚惊,但当陈先生叙述起4月29日上午乘坐北京开往沈阳的D1次列车的经历时,还是心有余悸。
早上7点,陈先生从北京站乘坐D1次列车。列车大约行驶3个小时,正在聊天的他突然感到列车开始减速。在很短时间内,列车从200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降为静止状态,同时,车厢里的空调系统也在这个时候失灵了。一会之后,陈先生和同车厢的旅客开始觉得车厢里异常闷热,不久便开始大汗淋漓。
随后,列车上的乘务员告知旅客列车出现了问题。此时,陈先生发现,与他相邻车厢的一位妇女突然心脏病发作,列车员立刻组织维修人员,强行将列车门打开透气。据了解,D字头列车的车厢门都是由列车司机控制,但在车厢门旁边有一个紧急疏散按钮。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一辆橘红色的牵引列车从沈阳方向缓慢驶来,列车工作人员迅速将其与D字头相连接。随后,D字头列车才开始以时速20公里的速度继续前进。
同样的问题3天后发生在从沈阳回京的齐小姐身上,她坐的D12次列车刚驶过锦州后,分车厢的空调系统开始失灵,车里温度不断上升,人们对列车内不断上升的温度感到了不适。“当时列车长出来给的解释是‘机械故障’。”齐小姐回忆说,列车在秦皇岛临时停靠了5分钟左右进行维修,但并没有解决问题。车里的闷热终于使个别旅客承受不住,在空调停了一个多小时后,一位旅客被闷得心脏病发作,被紧急送下车。想起当时的憋闷和焦急等待,齐小姐不住摇头。
而东北线D字头列车的故障频出,铁道部人员曾表示,东北线D字头列车属于CRH5型,该型号列车正处于磨合期,因此部分故障状况将在今后逐步解决。
“我正在搜集关于D字头列车的相关资料,准备在适当时候向铁道部再次提出公益起诉。”昨天,记者联系到多次状告铁道部的北京律师郝劲松。因为D字头列车出现之后,在运营方面出现诸多问题。比如,不少旅客纷纷抱怨D字头列车不能按时将他们承载到目的地。但是除了特别严重的情况之外,铁道部并没有向列车晚点乘客进行主动赔偿。
晚点D字头无赔偿遭质疑
“《合同法》又明确规定,乘客自检票上车后,就与铁路部门形成了运输合同,列车应该准确、安全、准时把旅客送到目的地。别说晚点两个小时,就算1分钟,也算违反合同,应该赔偿。”郝劲松认为,至于赔偿多少应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旅客应该向法院诉讼解决。
齐小姐乘坐的D12次列车就遭遇了晚点的情况,部分乘客要求赔偿后无果。
除了“多灾多难”的东北线D字头,刚刚从江南游玩回来乘坐D字头列车的张小姐也向记者倾诉了同样的苦闷,她所乘坐的D425次列车在从苏州到南京的途中发生了空调停止工作的故障,把车上所有人闷了一路。虽然1小时20分钟的行驶时间不是很长,但也使得张小姐的江南之行并不圆满。虽然列车长和维修人员都出面虚心道歉,把问题同样解释为“运行中的机械问题”,但同车旅客强烈要求的经济赔偿并没有得到满足。
正常情况下,受到利益侵犯的旅客如需维护权利,首先应向列车协商,其次是与该客运段或者铁路局取得联系。“但是现在铁路部门对投诉并不在乎,旅客投诉之后也得不到回音。一些旅客只是发发牢骚就算了。”郝劲松气愤地表示。
据悉,《铁路法》第十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也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D字头列车的票价出台程序不合理。首先,票价出台没有开听证会,也没有按照《铁路法》的规定向国务院报告批准,这是它程序上的问题。”郝劲松表示,目前,中国铁路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运力紧张,同时,坐火车的大部分旅客都是属于收入比较低的。“然而,铁道部都没有向社会公布。”
此前,铁道部曾经表示车票价格的制定是按照1997年原国家计委颁布的一个部门条例批复的。“但这种条例的法律效力低于价格法和铁路法。”郝劲松说。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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