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上班75小时拒上班遭辞 职工要求单位恢复名誉
本报讯 (记者 周艳涛)连续上班75个小时,休息不到一天后又被要求上班,为此山海丹医院女职工向术芳拒绝继续上班,却被医院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向术芳只好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开庭中,向术芳说:“我没有做错,医院凭啥让我背上‘开除’的黑锅。背上了黑锅,我以后还怎么再工作,况且我也没有做错……一定要为我恢复名誉,就算是回医院扫地,我也要上班。”而山海丹医院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不让向术芳重回医院上班。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动仲裁,向术芳同意可以不回医院上班,但提出了医院必须出具证明为其解除“开除”的黑锅,并支付加班费、夜班费、被辞退当月至今的工资等相关经济损失;而医院则拒绝为向术芳恢复名誉,在经济补偿等方面双方也没有达成协议。对于此案件,仲裁部门将进一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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