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道路交通“黑点”,平均每15天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东莞市近日召开道路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公布了该市30个公路危险路段,并将这些路段列为预防交通事故重点整治区域,预计年底前整改完毕。
去年交通事故死亡781人
4月30日,东莞市召开道路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根据会议通报,2006年东莞全市发生交通事故6640宗,死亡781人,受伤7780人,直接经济损失857万多元。
尽管四项指标历年来持续下降,但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总量依然不小。
据了解,去年东莞市共排查出50个事故多发和隐患路段,已经整改完成40个,其中正在治理的有8个,还有2个仍未被纳入治理计划。对于未完成治理的路段,东莞市政府将加大整治力度,并组织检查验收。
除了对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治理外,会议专门下发了东莞市2007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从5月1日开始,联合交警、交通、公路、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车辆、行驶秩序以及交通参与者进行多项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东莞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数量。
30个黑点致100多人殒命
据介绍,从2006年11月开始,东莞市交警、交通、公路、城管等部门联合对全市道路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寮步镇莞樟路横坑路段等30个路段为公路危险路段,并提出了具体治理措施。会上公布了该市30个公路危险路段,这些道路交通黑点将在今年开始整治,力争年底以前完成。其中位于塘厦镇和寮步镇的两个“黑点”为省级督办,另外28个“黑点”为市级督办。
这30个公路危险路段中,从2004到2006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100多人。其中,寮步镇莞樟路横坑路段,由于没有设置人行天桥,在2年多时间内,就发生55宗事故,造成5人死亡,51人受伤。而位于常平镇仅长5000米的常黄路,从2004年到2006年共发生了69宗交通事故,造成79人伤亡。
年底前治理率要达90%
据交警部门分析,多数事故“黑点”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交通规划不合理和安全设施不完善。有些交叉路口多,有的缺少人行天桥,行人穿梭马路易造成事故,有的没有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有些则是因为夜间照明条件较差。
4月30日召开的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上,副市长邓志广作出部署,要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及时完善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取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减速设施、示警桩、警示牌和人行天桥等措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力争在今年6月前全市公路危险路段治理率达到30%以上,今年年底前治理率达到90%以上。
记者 寇金明 丘想明 李平 实习生 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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