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治东涉嫌操纵股价案终有定论
“五一”节前一天,南方证券原总裁阚治东收到了深圳罗湖区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此前,他因为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与前任总裁刘波一同在罗湖区法院受审。
现在此案有了定论,检方以相对不起诉撤回对两人的起诉,即认为其有罪,但情节轻微可以不诉。
今年2月,两人在罗湖区法院受审,涉嫌的罪名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检方称,2000年12月至2004年1月,南方证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陆续在上海、深圳等全国25个城市45家证券营业部以法人名义或自然人名义开设了289个资金账户,并下挂1611个股东账户,用于“哈飞股份”的分仓买卖。
检方指称,刘波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南方证券公司的总裁、董事长,其与孙田志(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等人组织、领导公司成员连续、大量买卖“哈飞股份”股票,进行自买自卖或与他人串通,控制、操纵“哈飞股份”股票交易价格。
检方称,南方证券采用自买自卖手段操纵“哈飞股份”比例超过60%的时段主要集中在阚治东任职的2003年3月至2003年10月间。对于南方证券操纵股价之事,两人均未否认,但称不知情。
人物档案·阚治东
中国证券业的元老级人物,1990年出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总裁,1997年因申银万国操纵股价而被迫离开。1999年起,任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6月21日,被任命为南方证券总裁。2006年3月1日,阚治东与刘波被深圳公安机关逮捕,涉嫌罪名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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