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两个热水器安装工在为客户安装时,顺手牵走了隔壁的电脑。日前,嘉定区法院对这两名小偷分别以盗窃罪和转移赃物罪判刑。
1月6日,胡某和王某到嘉定区城中路某号302室安装热水器。胡某发现301室的防盗门和木门都没有上锁,于是推门进入,偷了组装电脑主机一台,然后交给门外的王某,由其运回暂住处藏匿。
法院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的行为构成转移赃物罪。鉴于两被告人能自愿认罪,赃物已全部吊获发还,且王某的危害性较小等情节。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王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1000元。作者:通讯员张志慧 记者李胜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