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傅洋) 今天上午,北京市保监局公布了对保险业高管人员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要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档案,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履职信息和不良行为。
在对保险高管人员的要求中重要的一条是“重视信访投诉工作,研究解决信访投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这就意味着高管如果无视投诉将被视为工作不合格。《办法》将作为北京保监局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重要参考。各公司按时向北京保监局报送高管人员的年度考评结论、审计报告及相关意见等。如果考察不合格,北京保监局还将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本市国有保险公司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