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公安交管局了解到,4月份,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7290起,造成63人死亡和141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51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0.27%、27.58%和27.22%,直接财产损失上升8.02%。
据分析,4月份交通事故有4个特点:一是前半夜仍为交通死亡事故多发时段,尤其18时至20时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幅度较大;二是超速、酒后和无证驾驶及非机动车逆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超速引发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2.86%和57.14%,酒驾引发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4.29%和87.50%;三是蓟县“涉摩”交通事故多发,共发生“涉摩”交通死亡事故6起,造成6人死亡,分别占全市“涉摩”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66.67%和60%;四是国、省道交通死亡事故下降。交管部门提示说,据分析近3年交通事故,5月份的每日18时至24时和周末为交通死亡事故多发时段,“涉摩”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为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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