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不知不觉中,广州的拉客人力三轮车多了起来。昨天的《广州日报》将这种三轮车现象称之为“广州街头新一景”。说起来,以往也不是没有三轮车,不过那是用来运货的,主要在一些大型批发市场出现。如今则有了专门拉人的三轮车。
说以往的广州三轮车只拉货不拉人,其实有失偏颇。以往每逢天降大雨,诸多“水浸街”的地方因为行走不便,三轮车就有了用武之地。为了不湿鞋,只好搭三轮——那可不是白坐的。通过短短20米的积水路面,最少也要1元钱呢。另外每逢天文大潮,广州天字码头沿江路一带例牌水浸,本来在一德路食品批发市场的货运三轮车,就会闻讯而来变为客运,“摆渡”过往行人,据说效益不错。
如此看来,人力三轮车成为一种现象并非偶然。哪怕只是应对水浸街,也体现出它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填补着禁摩后的空白。坦率地说,广州喊了好久什么地铁接驳公交车,甚至还要接驳单车,但现实情况还是往往出了地铁口离自己真正的目的地仍有不尴不尬的距离,却又没有合适的转乘交通工具。当你不想走路锻炼身体的时候,坐坐透风环保的三轮车还真不错。难怪如今地铁口成了三轮车集散地。
其实,城市里除了的士还有黄包车,本不新鲜。黄包车不仅小县城有,西安、苏州这样的旅游城市也有,就是在我们的首都北京,至今仍有原汁原味的“骆驼祥子”拉着中外游客在胡同里穿梭游览招摇过市。可是,这些地方的载客三轮车有一点跟广州不同——人家是合法营生,而广州的三轮黄包车属于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交警一经发现将立即扣车处罚。
可广州以前的“摩的”不也是非法的吗?却不但营业了许多年,还演变出许多“飞车抢夺”的惊魂故事。如今更人性化的三轮车背上“非法”的包袱,对寻个方便的市民而言,是多么不能承受之重。批准三轮车骑上东风路、广州大道当然行不通,可是在某些市民有所需求的非繁忙路段,有关部门可否对三轮车给出一个“合法”的说法,并纳入有效的管理呢?能否在以后的道路规划中给三轮车一条“生路”呢?或许,那样才能真正成为新的广州一景呢。
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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