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9日电(记者赵仁伟)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山东省最近提出,将认真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5年内对全省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山东省将精心组织公务员四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公共管理能力。
一是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二是任职培训。晋升职务的公务员,需接受任职前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其中,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5年内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三是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以部门、单位为主,对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使公务员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理论、信息、技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四是在职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重点开展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核心内容、法律、金融、当代科技、循环经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外语、计算机等培训,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山东省规定,为确保培训质量,将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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