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宣布调整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品种价格进行下调,降价金额约50亿元。
这个消息对老百姓来说,真应该欢欣鼓舞。因为我们在吃药方面可以少花50亿了,也就等于我们得到了50亿元的收入。
但我忽然想起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这个50亿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这当然不是秘密,在过去的新闻中就有交代。是用上年的相关药品的销售量乘以单位药品降价额,自然可以得出降价总数了。这道算术题是很简单的,发改委当然不会算错。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降价之后该药品的销售量并不减少。这应该也不错,难道降价后人民就不生病、不再吃去年吃的药了?可还有一件事情却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这就是药品的“降价死”。老百姓还看病、还吃药,但是降价的药买不到了,药店、医院都选择价格贵的药经营了。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国家发改委的前18次药品降价使消费者每年购买药物的金额平均只减少了2.5元,而发改委自己公布的降价金额早已达到400亿了,也就是说,发改委公布的降价金额在事实上只实现了1%不到。那么,当我们再听到发改委说降价金额多少多少时,我真不知道我们应该笑,还是哭?
当然,如何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有专家说了,医改的最大障碍,就是既得集团的利益。一面是发改委拼命降药价,一面是国家药监局一年受理上万种新药报批,将发改委的降价努力化为乌有;卫生部有责任管住医生的处方,但是在国家财政补偿不足的情况下,提高药价成了医院的自我补偿机制,卫生部想管也管不住。所以我们也不能单纯责怪发改委。
但是,发改委在降价时也要看到药监局和卫生部对降价效果的销蚀,而不能不顾现实算死账。你把降价的好处夸大100倍,老百姓没有得到,怎么会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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