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胡星红 隋美玲 选稿:顾卓丹
八岁的刘某躺在爷爷怀里玩耍的时候,不幸被轮胎爆炸击起的石块击中面部。5月8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6年7月12日晚上7时许,家住东营区北二村的刘某和爷爷在院门口乘凉,他像往常一样坐在爷爷怀中玩耍。这时,该村村民田勇驾驶轿车路过,当车驶到距刘某30米处时,轮胎突然爆炸,激起的石块击中刘某面部,造成刘某颅骨骨折,软组织裂伤
,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勇驾驶车辆的轮胎爆炸,致使他人受伤,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田勇一次性支付刘某各项赔偿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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