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个所谓的“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那里总有人成天拿着“望远镜”,对各国的“宗教自由”东张西望,说三道四。但他们的“望远镜”常常拿倒了,因此他们的眼光落到哪里,哪里就变得又矮小又丑陋。这个委员会的工作又特“勤奋”,每年都煞有介事地要发“报告”。
这个委员会曾有一位“资深委员”,在离任时才公开发表文章讲了为什么要这么做的苦衷。他说,“更令我头疼的是:委员会需扮演‘监督’(原文为Watchdog,直译为“看门狗”)的角色。这使得它总是倾向于以比较消极和怀疑的态度对待国际宗教自由领域的一些积极变化。”“我们怎么可以把‘五年计划’式的标准强加给那些人权传统与我们不一样的国家呢?这看起来既幼稚,又傲慢。不幸的是,由于要求提供年度报告,我们感受到有压力。”
原来,这种固执地倒拿着“望远镜”或戴着有色眼镜看别人的坏习惯,这种以年度单位发表报告无端骂人的坏脾气,来自这个委员会的“既幼稚,又傲慢”。
中美两国相隔万里,相互观察和理解当然需要借助“望远镜”。中国人用“望远镜”仔细地看美国,把美国看得很大很清楚,看作一个“美丽的国家”。而有些美国人用“望远镜”看中国,把中国看得渺小而丑陋,以至于他们认为中国很脆弱,就像一个易碎的“瓷器”。为什么?就因为这些美国人把“望远镜”拿倒了!
众所周知,中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真诚的、一贯的。这是因为:中国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是对客观存在的尊重,是对客观过程的尊重,是对社会发展内在规律的尊重。中国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是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才能使广大群众更好地团结起来,实现民族振兴,共建和谐世界。中国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扎根于深厚的“和”的文化传统之中,中国历史上在信教与不信教者之间,在信仰不同宗教者之间,一直是多元和睦共存,很少因为宗教信仰而发生大规模的冲突。中国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有宪法和法律作保障,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公民依法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以中国基督教为例,从1949年至今,信徒人数增长了20多倍,超过自然人口的增长速度;从1980年至今,中国的基督教教会已经出版发行了4000多万册《圣经》;教堂和聚会点约5万座,其中教堂2万多座,从1980年以来平均每天恢复、重建5至6个堂点,其中70%是新建的。
中国的古圣人早就说过,“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这个委员会的“报告”,对“坦荡荡”的中国毫无影响,人们对其中的陈词滥调也毫无兴趣,这个委员会又何必这样每年“长戚戚”呢?
(作者为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