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6年11月,陕西延安宝塔区看守所两名在押人员因话不投机,大打出手,致使一人颅脑损伤而亡。根据调查:事发当日,看守所民警郝某与蒋某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外出吃饭,造成在押人员脱管。蒋某身为值班民警,甚至将自己的监室钥匙擅自交给留所服刑人员自己开启监门。 |
本报讯 (记者 倪建军 通讯员 潘振洲) 身为看守所值班巡视民警,不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擅自离岗,造成在押人员脱管殴斗而致一人死亡。日前,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两名民警被宝塔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2006年11月19日7时许,宝塔区看守所206监室高某、李某两名在押人员因话不投机,高某及同监室人员就向李某大打出手,致使李某颅脑损伤而亡。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延安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要求宝塔区检察院对李某死亡事故展开调查。
宝塔区检察院认为,郝某与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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