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群 郝蕾)今年起,我省的防沙治沙年度工作情况每年要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近日,国家林业局首次与包括陕西省在内的全国12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我省须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58万公顷。
按照“责任书”规定的任务,我省须在2010年底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58万公顷,到“十一五”期末,我省毛乌素沙地等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状况显著改善,沙区危害明显减轻。而据省林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虽然近年来我省防沙治沙成效显著,但由于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等原因,我省依然是全国土地沙化危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据监测,全省现有沙化土地2151.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其中沙化耕地63万亩,沙化土地治理任务繁重。
为了强化地方政府防沙治沙责任,“责任书”要求,我省应制定并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从2007年起,每年将防沙治沙年度工作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同时,各级政府都需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防沙治沙工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防沙治沙资金投入。在2006年资金投入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每年防沙治沙投资增幅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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