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按照《关于印发〈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暨开展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的通知》(冀文社字20072号)要求,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我省原命名的15个“河北民间艺术之乡”和“河北特色艺术之乡”进行了重新审核,对此次全省新申报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50个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共评出“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46个(包括15个我省原命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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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厅
(来源:河北省文化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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