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熊星星)“垃圾清运费要收我家600多元,且不交就不许开工。有这笔钱我可以请5辆中型货车了!”近日,武昌南湖都市桃园的多名业主向楚天都市报投诉,表达对小区物业公司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的不满。
业主雷先生说,按物业公司的规定,他在该小区的那套12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垃圾清运费要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收取。在交纳了600多元的垃圾清运费后,他家才获得物业公司的开工许可。但随后他在物价局了解到,政府明文规定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费最高限价为3元/平方米。“仅此一项,我就不明不白多交了240多元。”
该小区有多位业主表示有相同经历。8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对方答复,5元的单价是公司的规定,小区所有的小高层业主都是按这个标准收取的。这5元钱中包含两部分,除了物价局规定的3元/平方米垃圾清运费外,还有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的2元钱的电梯使用费。
这一收费到底违不违规?武汉市物价局人士介绍,装修垃圾清运费可按面积收,也可按户型收。若按面积收费,每平方米3元;若按户型收则分3档:100平方米以内收200元;101平方米至150平方米为300元;151平方米以上户型收费为500元。超出该标准收费均属违规。
对于小区物业所称“电梯使用费”,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一般情况下,建筑垃圾不建议使用电梯运送,若确实需要,应由物业和业主双方另行协商,但未经业主同意,不可将这两者强行捆绑。
对于开发商、物业公司采取的“不交费就不让开工”的做法,省消委副秘书长王体年认为,不少小区装修协议中都存在此类捆绑收费问题,实质上剥夺业主的选择权,属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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