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日下午,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该市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望从每月750元上调至每月820元,并且全市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全年平均工资增长12%。
会上,该局局长王德春介绍,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硬性增加工资收入,南京市一类地区(即南京市市区和江宁区)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750元上调至每月820元。王局长向记者介绍,8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送到相关政府部门报批,但二类地区和小时工资等标准,目前还在测算当中。一旦该标准发布实施,任何用人单位每个月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都不得低于820元。并且全市将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指导线体系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保障职工最基本的劳动收入,确保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2%。且在建筑行业,大力推进民工工资支付“月薪制”,坚持欠薪举报制度,接报必查,查报必果,保障民工合法收入。适时适度提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增加百万参保职工的收入。
另外,王德春还表示,今年将延长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扩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稳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扩大技校招生规模,缓解新生劳动力就业矛盾。同时,坚持以“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创业”为导向,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基本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出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消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覆盖盲区,着力解决老年城镇居民,劳动年龄段内“三无”人员,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市属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及技校学生五大类约133万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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