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日讯 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9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我国是气象灾害多发国家,我省的气候情况也较为复杂,气象灾害种类繁多,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城乡建设步伐加快,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越来越大。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抗御可能发生的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各种自然灾害。各级气象部门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通过后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抗灾防灾意识,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会议决定,《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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