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对传闻的出笼全面布防,并要求对传闻据实调查澄清。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密切关注与本公司有关的传闻,发现后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提供传播证据。
上市公司董事会则应针对传闻的起因、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能否成立、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应编写刊登澄清公告。对于相关机构或个人造谣、误导性报道、误导性分析而产生传闻的,公司应在澄清公告中明确表明公司立场和观点,谴责相关行为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作者: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