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东莞市将用1年时间全面淘汰报废简易外控载货电梯(简称“简易电梯”),已经在用的,检验期满后将不再续检,一律做解体报废处理。昨日(9日),记者从东莞市质量监督局获悉,质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简易电梯专项整治活动,届时全市将有7500多台在用的简易电梯在检验期满后淘汰。
简易电梯多易引发事故
据东莞质监局介绍,简易外控载货电梯是指超过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期限,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据了解,东莞市现有7500多台在用简易电梯。
根据东莞质监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市90%以上的特种设备伤亡事故都是由简易电梯引发,已严重影响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给企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针对简易电梯暴露出的问题,东莞质监局昨日表示,根据统一部署,东莞市将执行新的简易电梯检验标准,已经在用的简易电梯在检验期满后不再续检,一律做解体报废处理。昨日东莞质监部门与安监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简易电梯专项整治活动,力争用一年时间全面淘汰报废简易外控载货电梯。
过期的限30日内自行拆除
据了解,简易电梯每年一检,根据通知,东莞市各镇(街)从今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简易电梯使用情况的核查整治工作,并对本辖区在用简易电梯的数量、检验使用期限以及使用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登记在册。
对未按规定注册登记违规使用的简易电梯,发现一台立即封停拆除一台。对超过检验使用期限的简易电梯,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督促使用单位在30日内自行解体报废,并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手续。对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到检验期限后督促其解体报废。对拒绝停用拆除报废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封停简易电梯,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市质监部门。
据质监部门介绍,对在取缔行动中抗拒执法的单位或个人,或简易电梯被取缔后又重新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东莞质监部门表示,其间该局将与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整治简易电梯的进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记者何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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