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只爆竹自制“炸弹”炸银行
2007-5-10 3:25:33
早报讯今年1月28日上午,潘志远、曹春明在长时间的准备和多次踩点后,对位于安徽滁州市的工商银行一分理处实施爆炸抢劫,共抢得现金22万余元。
2月6日,两名主犯在江苏江都市与数名从犯一并落网。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中的4名嫌犯潘志远、曹春明、何叶、糜勇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4月起,潘志远为抢劫银行,独自或者和同伙何叶、糜勇多次来滁州市选择作案目标。经过多方踩点,潘志远最终选定相对较为偏僻的滁州市工商银行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以下简称南桥分理处)。此后,潘志远又与何叶、糜勇两人多次赶到滁州市熟悉南桥分理处周围环境和逃跑路线。
为了制造爆炸抢劫的爆炸物,潘志远让何叶和糜勇购买了300多只“八斤高升”大爆竹,并准备了铁锤、打火机、手套、钢管等作案工具。何叶、糜勇将爆竹、火药和引线收集起来交给潘志远,潘志远自制了爆炸装置。后潘志远又准备了电动车、头盔、汽车、自制火药枪等作案工具,并在滁州市西方寺一带租用了一套民房。
检关指控,1月28日(星期日)早晨,潘志远、曹春明戴着头盔,携带两个装有爆炸装置、铁锤和自制火药枪的编织袋从住处分别骑电动车来到滁州广惠桥东边,并将电动车停放在南桥分理处东边的巷子出口处,两人步行来到南桥分理处旁。
7时50分许,当银行的运钞车完成送款离开后,银行工作人员谢某某、王某、宁某准备营业。潘志远、曹春明背着里面装有自制火药枪的包,拎着作案工具进入南桥分理处营业大厅,将爆炸装置安放在柜台上点燃后,迅速离开。巨大的爆炸声过后,潘志远、曹春明携带铁锤快速冲进大厅,潘志远从被炸开的隔离玻璃柜台处抢走了里面装有227210.9元现金的银行送款包。作案后,两犯罪嫌疑人立即沿南桥分理处东侧的巷子,骑着事先停放在此的电动车迅速逃离。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现金174938.1元。据《新安晚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