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广志记者陈庆沛)近日,记者在宝应县采访时了解到,自2005年在全县15个镇(开发区)全面展开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该县以“五化”工作法(社区充满人性化、帮教力量多元化、矫正方式社会化、矫正手段便捷化、矫正对象主人化)凸显依托社区开展矫正工作的优势,先后调动98个社区(村)参与,帮助36名矫正对象自谋职业,为98名矫正对象解决住房、贫困、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142个。
社区充满人性化。社区居民团结友爱、互利互助、互尊互敬,社区里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也都以满足居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需求为目的,极大地体现了社区的人性化、人情化。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将这一特点始终贯穿于矫正对象教育与改造中,使矫正对象自始至终感受到人性化、人情化的关怀与帮助。
帮教力量多元化。社区居住着各阶层各类人群,他们都有自身的力量和长处。主动聘请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群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聘请他们担任矫正工作者、监督员、志愿者、公益劳动联系人等。多方力量的积聚形成了合力,壮大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力量。目前全县从社区吸纳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达到300余人。
矫正方式社会化。全县依托社区充分用足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工作对象进行教育与改造,使矫正对象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缩短与社会正常人的差距,鞭策其由“监狱人”向“社会人”转变,早日融入社会,早日回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
工作开展便捷化。矫正对象进入社区后,主要承担社区的治保、民调、环保、救济、计生、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社会公益事务,既让他们的思想得到了改造,实现了回报社会的想法,又使社区工作得到了发展,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与社区日常工作的有机结合。
矫正对象主人化。动员社区及时接纳矫正对象,使矫正对象在人格上受到社区的尊重,生活上得到社区的帮助,权利上受到社区的保护,在较短时间实现与社区大家庭的融合,积极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社区各项事务。西安丰镇社区居委会矫正对象梁某回归后,妻子已离家出走,年仅10岁的儿子随爷爷生活,原有的口粮田也被分配他人,社区干部得知后主动上门问寒问暖,并发动周围群众帮他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还介绍其到社区内一工厂上班。梁某感激地说:“没想到社区的干部、群众还像以前一样对我,没有任何歧视,使我找到了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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