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0日电(记者白剑峰)记者今天从卫生部获悉: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共有护士142.6万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8%。2005年和2006年,是我国护士数量增长最快的两年,共增长12万人,相当于1996年至2004年8年间增长的总和。
2005年,卫生部颁布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各地将提高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和护士队伍质量作为护理工作发展的重点,提出了更高的临床一线护士配备标准。如北京市和河北省,都提出到2010年,三级甲等医院普通病床的床位与护士之比应达到1∶0.5,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与护士数之比要达到1∶2.5到1∶3。
近两年,卫生部将医院临床一线护士配备是否达到标准,列入医院管理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重视并解决临床一线护士短缺的问题。随着护理教育的发展,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比例不断增长,根据2005年统计数据,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30.1%比2003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为加强社区护士的培养,提高社区护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卫生部颁布了《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通过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加强社区护士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