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开展“清拆‘五一’期间违法抢建行动周”活动
确保今年违法建筑“零增量”
核心提示
针对“五一”期间出现的零星抢建行为,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要求认真分析形势,拿出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违法抢建行为。
把实现违建“零增量”目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在5月8日查违工作会议上,区领导要求,各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实现2007年违法建筑“零增量”目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高度做好查违工作,党政“一把手”和查违人员要尽职尽责,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发动社区居委积极参与,制定乡规民约,对参与违法抢建的原村民,以取消分红等方式进行约束,全力推进查违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运用一切法律手段,理直气壮开展查违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抢建违法建筑是错误的,开展查违工作是执行公务,是正确的,广大查违工作人员要做到身直影正,拒绝各种贿赂和诱惑,确保公正执法;查违工作理念要转变、方法要创新,区查违办要定期组织召开查违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推广,用智慧打一场查违攻坚战;公安部门要积极介入,对参与违法抢建的业主,该拘留的依法拘留;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对为违法建筑说情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训诫,甚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通风报信、收受贿赂的查违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周密部署行动方案,严肃查违工作纪律
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清拆‘五一’期间违法抢建行动周”工作任务,有关领导作了专题部署。一是各街道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态度坚决,行动果断,于5月20日前,对“五一”期间区查违办检查和街道巡查发现有抢建苗头的违法建筑,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对拟拆除的违法建筑,要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业主下发各类法律文书,确保拆除工作程序合法。三是区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查违工作合力。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施工队伍和建筑材料市场的管理,加大对无牌无证施工队、违法建筑施工的单位和向违法建筑提供混凝土企业的清理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供水、供电部门要配合街道落实对违法建筑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对私接水电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为违法建筑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督办和责任追究,区监察局和区委督察室加强对各街道清拆工作监督检查,对拆除工作不力的街道和相关责任人,根据《宝安区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快速行动,全区掀起新一轮查违攻坚战
全区查违工作会议后,各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区查违会议精神,迅速作出方案,坚决拆除存在抢建苗头的违法建筑,掀起了新一轮查违攻坚战。松岗街道出动200多人的执法队伍强制拆除了碧头第二工业区内1栋8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光明街道5月9日、10日两天共拆除6栋违法建筑,面积560平方米,捣毁钢筋柱6条、水泥柱5条;观澜街道仅5月9日就拆除1栋120平方米违法建筑,拆除7栋违法建筑排栅架共5160平方米;民治街道在5月8日出动200多人的拆违队伍,出动车辆20多辆次,强势拆除辖区6栋顶风抢建违法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据统计,5月8日-10日,仅3天时间宝安区共出动6000多人次,拆除40栋违法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
在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的同时,宝安区疏堵结合,积极推进原村民一户一栋私宅报建工作。目前,全区已通过规划审查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3950栋,批准挂牌施工建设的221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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