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陈惟)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文件,发布2007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指导线为9%,上线为12%,下线为3%。
根据文件要求,凡生产经营正常、有盈利的企业,上年工资水平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左右的,可参照平均指导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左右的,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左右的,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还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市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并把一线职工工资较低、且长期未增长或增长缓慢的企业,作为工作的重点。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分配办法,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使职工的工资收入得到相应的增长。
为切实关心一线职工工资增长,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还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本市企业加强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理顺工资分配关系、规范工资分配秩序提出了要求。
《意见》强调,企业应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生产服务等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各类人员工资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
为能确保一线职工加到工资,《意见》还提出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企业要在内部工资分配中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三项制度,合理制定职工工资增长方案,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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