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杨萍 实习记者 柴会香)近日,长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免费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
目前,长春市现有育龄流动人口469653人,占总人口的6.42%,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各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关服务时要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可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社区居(村)委会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已婚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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