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可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事厅召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优惠政策介绍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全省计划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包括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学历教育等11项优惠待遇。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在5月18日前在所在学校报名,外省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可在5月18日前到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报名。
据广东省人事厅副厅长赵伟光介绍,今年,广东省“三支一扶”岗位需求增长。据统计,各地仅需求支教、支医的岗位就达到4000余人。全省计划招募800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其中,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类、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是招募重点。招募对象范围包括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和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据介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包括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学历教育等方面等11项优惠待遇(具体内容见下表)。
“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一览表
一、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五、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六、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七、到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坚持业绩、水平、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五年内可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年限。
八、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九、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其个人需要,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十、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订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记者黄蓉芳 通讯员岳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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