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成都市中院近日一审审结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官平受贿、行贿一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官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至2002年期间,川犍电力供应部副部长兼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丽英在负责该公司农网改造等项目的电力设备采购供应中,向官平提出平分供货单位给予的“回扣”,官平表示同意。
2002年,在川犍电力国有股权进行转让并改制中,四川省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德军与官平约定若成功收购后将给官平20%的股份。之后王顺利低价收购川犍电力,王按协议将其中时值1300余万元的3000余股股份送给官平。之后,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在申请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将该股份过户到官平个人账户上,并同时将划转股权冻结。2005年1月,因川犍电力国有股协议转让给东能集团的批复未获批准,之后,上述股权的过户也被撤销并还原到过户前账户。此外,2002年川犍电力进行改制时,官平为了能够通过不公开拍卖方式低价购得川犍电力国有股权,多次请托犍为县委原书记田玉飞给予支持和关照,当年春节前,官平将用鞋盒装好的现金10万元在一停车场送给了田玉飞。
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了官平之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冻结官平存款202万余元和官平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的账户。宣判后,被告人官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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