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5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上午从淄博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从今年5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跨区县通用,该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持医疗保险IC卡,可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此前,市民们的医保个人账户卡只能在本区县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这就给不在原单位所在区县居住的退休职工,以及工作和居住在不同区县的职工持个人医保卡就医购药带来不便。
目前,该市已将审批确认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相互视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可以在该市内所有定点单位通用;对跨区域发生的药店费用,由各区县上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由该机构统一划转到各有关定点单位;对于参保人员跨区域调动,除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外,个人账户卡不再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不再收取费用;参保人员在全市任何一家经审批的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不再额外增加转诊的个人负担;但该市沂源县医保个人账户卡因制式不同,暂推迟使用,待尽快兼容后实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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