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肖俊林记者栗占勇)一派出所长私自雇用社会人员抓嫖致人死亡,邯郸市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后,主动向检察机关移交此案。日前,检察机关已对此案提起公诉。这是我省检察、公安机关通过办案协作机制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今年4月份,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文件《关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公安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构成渎职侵权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受理的公安干警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自检察、公安机关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纪委监察部门已协作配合检察机关查处10余起公安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邯郸市公安局纪委主动向检察机关移交了邯山分局一派出所长私自雇用社会人员抓嫖致人死亡案,邢台市公安局纪委主动向检察机关移交了矿业分局法制科长等3名干警收受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亲属贿赂、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通过检警通力合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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