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京华)手持自制手枪和爆炸装置劫持长途客车的于占民,日前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劫持汽车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今年40岁的于占民是辽宁省海城市牌楼镇农民。
检方指控:于占民因其研究的专利技术没有受到重视,为引起社会关注,于2006年8月7日7时许,乘坐从辽宁省海城市发往北京四惠长途客运站的长途客车行至北京市东五环路进京方向时,持自制手枪及爆炸装置对车上乘客及司售人员进行威胁,并将客车劫持至北京站前街丁字路口处,横在道路中央截断交通,后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