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在北京市延庆县检察院考察时要求检察机关
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四个服务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徐盈雁 通讯员徐丽杰 周晓刚) 5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的陪同下,考察了延庆县检察院,强调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做好“四个服务”。
贾春旺一行的到来,恰逢由北京市检察院主办,延庆县纪委、延庆县检察院联合承办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在延庆县检察院开幕。贾春旺饶有兴致地一一参观了100余块展板,间或点头称赞,间或仔细询问,并和负责展览工作的检察官亲切握手致意。参展完毕,贾春旺对举办本次展览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听取延庆县检察院工作汇报的过程中,贾春旺边听边记,并不时插话询问。贾春旺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延庆县检察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
在谈到今后检察工作时,贾春旺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四个服务”。一是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党的第一要务,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重要部门,必须增强服务党的第一要务的意识。二是要服务社会稳定和谐。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构建和谐社会的观念,加大打击犯罪力度,认真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三是要服务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加强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四是要服务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既要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力度,又要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包括查办村官职务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谈到检察队伍建设时,贾春旺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这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内在要求。同时要想方设法争取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用严格的制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检察队伍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得到党和政府的信任,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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