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刘少夫、罗素君报道:女儿不听管教,母亲竟然狠心地割去她的双耳!昨天下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母亲陈某有期徒刑6年。
母亲:女儿不听话
据陈某说,她跟女儿阿俊一直感情冷淡。她讲了很多认为女儿不孝的例子,比如怀疑女儿读小学时在家偷她的钱及大米出去卖,然后在外面与同学到饭店吃饭。还有一次,阿俊几天都没有回家,她找到后并拉她回家,女儿大喊“救命”。她认为,教不好女儿,女儿长大后将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2005年10月26日晚上,陈某看见女儿已经熟睡,怒从心起,拿着菜刀爬到床上要割她的耳朵。阿俊惊醒后,害怕起来,苦苦哀求母亲不要伤害自己。陈某不听,残忍地割下女儿的两只耳朵,并随手将耳朵扔进厕所用水冲走。
一分钟后,陈某打电话叫在外边开摩托车搭客的丈夫赖某回家,送阿俊去花都区人民医院医治。但是在惨剧发生之后,陈某从没去医院看望过女儿。
女儿:我早就原谅妈妈
阿俊在医院经苏醒后,得知母亲已经被警方逮捕,立即表示不愿追究母亲的责任,并与父亲一起提出对陈某取保候审,获得警方批准。
后来,公安机关经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证实陈某并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再次将陈某抓获,移送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
在庭审时,陈某向法庭提交了在看守所期间女儿写给她的3封信,要求获得轻判。阿俊在信中写道:“妈妈,天冷了,要记得加衣裳……平时我也有不少做得不对的地方,我早就原谅了你……”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宣判后,陈某不服判决,表示要提起上诉。
图:阿俊在医院接受治疗 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