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琨表示,案子发生之后,媒体非常关心,体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但有的媒体一开始把案件的定性搞错了,以为是拐卖婴儿的目的。“我们在感谢媒体支持、关注的同时,也提醒媒体与警方要加强协作、沟通。
对于媒体在这起案件中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事主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难说”。网络发布“通缉令”之后,他们家每天都会接到几十个电话,许多人关心小孩的情况,也有提供线索的,但最后都证实与案件无关。
对这个案例,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峰给予了高度评价:“利用舆论压力使犯罪中止,可以说是很少有的。按照传统的做法,当警方正在介入、尚未破案的时候,媒体的介入有可能对人质的安全造成威胁,但在犯罪越来越快节奏的今天,通过媒体支援司法、震慑犯罪主体,也为警方破案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
但高峰同时指出,对于此类案件,无论是平面媒体、电视媒体还是网络媒体,介入的时候要把握好分寸。
高峰认为,“拐卖和绑架尽管共同点都是有人质,但两者区别是很明显的:拐卖是希望将人质变卖成钱,人质的安全是基本有保障的,而绑架是将人质作为筹码向其家属索要钱财,人质怎么处理很难控制。”他说,媒体只有在了解到罪犯可能是偶然见财起意等情况后才可以谨慎地施加舆论压力,否则遇到惯犯极有可能“撕票”,然后销声匿迹。“因此最好是和警方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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