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呼建武律师事务所的王奇律师、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的吕科技律师和劳工家属取得联系,向他们提供援助并给出了初步的维权建议。
国内:涉嫌诈骗应报警
王律师说,根据本报报道的情况看,组织劳工出国的人应是通过使用假公章虚构主体资格、非法牟利,这已涉嫌诈骗,属刑事范畴。
国外:可向大使馆求助
吕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我国公民当权利自由在所在国受限制或侵犯、本人无法维权时,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应当提供协助,和主管当局交涉。因此受骗劳工可向我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部求助。他们的办公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时到11时45分。
成立律师团全程援助
律师说,出国务工前,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中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中介机构还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中介费一般在务工期间工资总额的15%—25%之间。中介机构提供的境外公司信息可通过其所在国驻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查询。
据了解,两位律师下一步将联合跨国诉讼、劳务用工等领域的多位专业同行,组成公益律师团,对26名劳工的诉讼及非讼维权进行全程援助。
本报对此事会继续追踪。记者刘俊实习生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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