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资料图片)
新华网上海5月13日电(记者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11日发布公告,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单银木、董事潘金水、总裁周金法进行公开谴责。
经查,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07年1月至2月初,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公司就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举行了多次谈判。2月10日至13日,双方就合同细节举行谈判,并于13日签署合同草案。
2月15日,杭萧钢构才正式刊登公告披露了安哥拉项目合同的洽谈事宜。在整个境外合同项目难以保密的情况下,杭萧钢构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阶段性的信息披露。
2007年2月12日,在杭萧钢构尚未就安哥拉项目合同进行公开披露的情况下,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总结表彰大会上泄漏了有关境外工程项目的信息,没有按规定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007年4月4日,中国证监会向杭萧钢构下发了《立案调查通知书》。4月5日,公司董事潘金水先后接受媒体采访,公开发表“证监会调查的对象主要是二级市场的违规行为”“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并不存在违规情况”等言论。上述陈述与事实不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而且有关信息发布的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程序。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杭萧钢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单银木、董事潘金水和总裁周金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证所据此对杭萧钢构及董事长单银木等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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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7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在安哥拉住宅工程合同信息披露方面违反了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有人在这起事件中涉嫌犯罪”,证监会已将有关证据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请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表现:一种是信息披露只是点到为止,遮遮掩掩,投资者得到的信息只是个大概;一种是人为地控制披露的节奏,利空消息慢慢释放,而将期待中的利好集中披露;一种是因所谓的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披露信息的程度不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