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对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杭萧钢构和5名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共计110万元的罚款。同时,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月30日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首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从4月2日立案到4月30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查处过程不到1个月时间。
杭萧钢构(资料图片)
据证监会调查,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中主要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二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前者首先体现为,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署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合同,对这一足以对杭萧钢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事件,董事长单银木仅在公司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而不是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该重大信息。其次,没有及时予以披露。2月13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涨停,在面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询问时,公司称没有异常情况,但2月15日又披露正在商谈一个境外合同项目。
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披露,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金额300亿元,项目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在两年左右。这与合同草案实际约定的“各施工点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二年内完工”内容存在严重不符。其次,3月13日公司公告,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与安哥拉签订了公房发展合同。但调查证明,杭萧钢构并未看到该合同。第三,在证监会对杭萧钢构立案调查后不久,董事会秘书对媒体表示,“证监会调查已基本结束”等,但事实上当时有关调查才刚刚开始。
根据《证券法》第63条、第67条、第70条以及第193条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杭萧钢构被处以40万元罚款;董事长单银木和总裁周金法被处以20万元罚款;董事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潘金水、总经理陆拥军以及证券办副主任罗高峰被处以10万元罚款,共计110万元罚款。(夏丽华)
新华网上海5月13日电(记者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11日发布公告,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单银木、董事潘金水、总裁周金法进行公开谴责。
点评:杭萧钢构“疑云”初开 违规监管任重道远
杭萧钢构的炒作则是市场成就的“传奇故事”——三百亿元天价大单惹足眼球,股价短短二十一个交易日涨幅将近百分之四百,民营公司从“默默无闻”到“众人皆知”。
近一段时间,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已开始加大对市场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杭萧钢构案件的处理,可谓给市场一个满意答复。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7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在安哥拉住宅工程合同信息披露方面违反了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有人在这起事件中涉嫌犯罪”,证监会已将有关证据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请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表现:一种是信息披露只是点到为止,遮遮掩掩,投资者得到的信息只是个大概;一种是人为地控制披露的节奏,利空消息慢慢释放,而将期待中的利好集中披露;一种是因所谓的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披露信息的程度不够。
安哥拉16个行政部门回应 杭萧钢构大单不存在?
提到天价工程的风险时,杭萧钢购高层所担心的更多是自身,周金法所提示的风险也围绕着合同的执行问题,在杭萧钢构的高层看来,中国国际基金公司与安哥拉方面的天价大单,好像就是板上定钉的事。尽管他们既没去安哥拉,也没看到原始合同。抛开种种违反商业惯例的现象,对杭萧钢构的质疑回到了最初的源头:它的巨无霸合同,到底在哪里?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