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父母,叔叔王滨是小强(化名)最亲近的人,一个星期有两三天,孩子要在叔叔家度过。学习成绩下降、体重骤增、上瘾时大舌头的表现,却始终没有引起王滨的怀疑。
一天,王滨在沙发夹缝中发现一个空塑料瓶,“×非”二字立刻让他的神经紧绷起来。
王滨马上把这瓶药和侄子的一系列异常举动联系起来。面对叔叔的质问,小强把什么都说了。原来,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附近的维龙药房是他的购药渠道。
要救救小强,更要救救和小强一样的孩子们。
在得知小强喝药上瘾事实的第二天,王滨把生意交给朋友,一大早从家里出来,直接来到维龙药房对面的马路上,在这里,他几乎不转头地盯着药房里的动静,度过了一天。
通过一天的观察,他看到了不下10个人来这里买“×非”,有四五个是穿着校服、背书包的中学生。他们在傍晚5时放学后来到这里,“有的孩子买完后,站在路边打开瓶盖,一饮而尽。”王滨看得目瞪口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王滨掌握了这群“high客”的活动时间,通常都是在午后。让他心痛的是,学生成了这中间最扎眼、也最集中的购买群体。“这么小一个药店,一天能卖三四十瓶这个药!这样的行为,谁在监管?”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王滨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一个隐秘群体的
绝望之“high”
起点是“飘”
终点是绝路
上瘾很快,大概第二瓶喝过以后,身体就已经有了迫切需求这种淡黄色液体的渴望。小强还记得,第一次喝完全是因为好奇,喝完,他难受得吐了。
可第二天,当他再看别人喝时,还是动了心思。又一瓶下肚,他已经慢慢开始上瘾了。“不是单纯的‘飘’。喝完,身体好像不是自己的。”处在喝药后“high”状态下的小强,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像机械人似地拼命干活。
他曾经在喝药后把家里一个用了多年的水晶烟灰缸雕花细微之处窝藏的烟灰,都用棉签给剔净了!
他开始慢慢加量,最多时一天能喝三瓶,而且开始同时与“××安定”“××多”等其他镇定类药物一起服用。但这以后,小强身体开始发胖、食量却开始下降、记忆力减退、小便无力、大便干燥……最痛苦的一次,小强不得不用手解决连续几天排不出便的痛苦。
还有经济问题。平均30元一瓶的价格,不是他这种学生能够承受的。于是,父母给的早、午饭钱全部“省”下,还不够。他开始撒谎,诸如“我把学校的玻璃打碎了,老师让赔钱”类的谎言层出不穷、越编越溜。
一年多的时间,小强仅从叔叔处骗来用在买药上的钱,就达五六千元之多!
2007年4月末,当叔叔决定把小强送到农村去强制戒瘾的那天,最后给他买了一瓶“×非”,“我看他不喝的样子太难受,鼻涕眼泪流了一脸,心想给他买一瓶让他喝两口,顶顶那劲儿。”谁知,刚刚还写了血书保证“我绝不再喝×非”的小强一把抢过了那个褐色瓶子,大口大口拼命吞咽着,“眼睛里露出的是狼一样的光”。当王滨最终把瓶子从侄子狠命握着的手里抢下来时,心中的恐惧无法比拟。
而这,还仅仅是一个“×非”服用者家庭所经历的恐惧。小强坦言,服用“×非”有一个小团体,大多是同龄或年龄相仿的学生们。他们的方式,“就是从药店出来直接就喝掉,或是回家后趁父母睡着了就喝。”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成瘾医学科,是国内较早开始对止咳类药物成瘾研究的医院,专业医生何日辉告诉记者说,长期服用含可待因成分的药物,会损伤上瘾者的内脏,而一次服用可待因剂量超过800毫克,就可能会导致死亡。
“‘×非’本身并无罪。它的确是治病的药,而不是毒品,喝止咳水的行为,也不能被简单地归结为吸毒,但它和吸毒所走的路,的确是同一条路。”何日辉说,这条路的终点,就是绝路。
暗访
进药店前所有批号被抹掉
“可待因”,一种异喹啉型生物碱,存在于罂粟中。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其磷酸盐常被应用在镇咳药物中。这样一种化学物质,最终以镇咳类药品出现在人们的视线当中时,就是×非等止咳糖浆。
×非,沈阳地区目前最“畅销”的“神仙水”,在从国家到地方再到生产厂商的严密监管下,却最终大量流入了市场,这张层层相扣的地下销售网络,是怎样织就的?
求证:密切监管下的轻松购得
在2007年5月14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记者的一份文件中,包括×非在内的多种可成瘾性处方药均被列入到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实施的是重点监管。
按照文件规定,这类药物都将以定点销售的形式进行经销。在销售时,对提货人的资质、身份,都将进行备案查底式的审查。而终端的销售方,更需在查看购买者处方的同时,将处方留底2年待查后方可售出。
一切显然严丝合缝。但就在5月14日当天,在沈阳市铁西新区南六中路上的益鑫药房和沈河区小西路上的维龙药房里,两路记者很轻易就以每瓶30元的价格购得了三瓶×非,无需任何处方。
暗访
:抹掉批号的秘密营销网
这种轻松的购买之后,是更为隐秘的地下营销方式。尽管×非的生产商———沈阳某药厂营销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自己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销售监控系统,但那些记者购买到的“×非”,显然是一批漏网之鱼,而且是非常庞大的一批。
×非的正常销售渠道:
生产商———具有经销二类精神类药品资格的医药公司———具有经销二类精神类药品资格的大型连锁药店(或医院)———凭执业医师开出的、明确剂量的处方的患者。
几天来,记者通过暗访和对内部人士的咨询,眼前逐渐出现了这样一张由低层医药代表和违规药店共同编织出的销售网络———×非非正常销售渠道。
这条非法销售渠道中,第二条和第三条的销售量最大,从这种渠道中,沈阳市的小型药店,即便是在药厂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对辽宁市场放货”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得到大量×非进行销售。而由于所有的生产批号在到达药店前就已被医药代表抹去,也就意味着,即便发现了违法销售的药品,也很难从根源上查出那个出错的环节到底在哪。
无疑,巨大的利益成为这一切的根本。×非的生产商并未向记者透露×非的出厂价究竟是多少,但市场上的事实是,这种每瓶100ml剂量的止咳糖浆,在沈阳价格最高时,甚至被炒到了七八十元一瓶,而两三年前开始销售时,×非的药店进价,不过七八元钱,这应该就是最接近×非的成本价格了。(王晓倩杜沫)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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