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吕宁丰 通讯员 谷恒桦)昨天,经省安监局批复,市安监局公布了我市6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其中3起为重大事故。这6起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9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6起事故发生在2006年3月至8月期间,分别是鼓楼医院南扩工程工地拆迁坍塌事故、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淹溺事故、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地塔吊倾覆事故、南京卷烟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和南京线路器材厂铆锻车间叉车事故。据了解,去年一年,我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31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5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人。
市安监局局长丛跃滋表示,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要借助《条例》出台的契机,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快从严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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