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沈文虹)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昨天下午,《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市委常委会上获原则通过,我市将有133万人可因此受益。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多次批示要求加快建立全覆盖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昨天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暂行办法》讨论稿明确,此办法的保障对象具体包括城镇老年居民、婴幼儿、学生儿童、市属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劳动年龄段内的“三无”(无用人单位、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居民。据测算,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口总量约为133万人,目前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每人每年45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50元。今后我市还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市委书记罗志军说,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中央和省委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南京在这一方面走得比较早、比较好。构建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既是落实党代会要求,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具体举措。随着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构建起我市较为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做到制度上的全覆盖。他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根据确定的办法予以落实推进,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昨天的会议还专题听取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的讨论稿。罗志军说,社区是社会运转的细胞,也是全体市民生活工作的基础,构建和谐社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南京的社区建设在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快速发展、居民主体和利益诉求不断多样化的前提下,仍然要走在全国前列。要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大服务和投入力度,加大组织建设力度,满足不同群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通过和谐社区的建设引导整个社会向和谐迈进。
会议还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李源潮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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