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问:我的公积金贷款今年8月偿还完毕,请问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我能用我的公积金偿还我妻子的按揭贷款吗?如果能,请问怎样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可以提取。如果张先生的配偶已经办理还贷提取登记手续,张先生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配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门,办理补登配偶手续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张先生的配偶尚未办理还贷提取登记手续,张先生应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本人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配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办理还贷提取登记手续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