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本报在A13版报道了商河“毒水”浇死40亩小麦大蒜一事。
本报济南5月15日讯 15日,在济南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环保局在通报相关情况时说,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投产,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40余亩农作物受到损害和土壤污染的恶劣后果。
省环保局有关人士说,环保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这在我省还是第一例。
据了解,3月22、23、24日,济南市商河经济开发区东大岭村村民抽取商中河河水浇地,导致40余亩麦苗、蒜苗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部分麦苗、蒜苗死亡(本报4月12日A13版曾报道);同时,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盐含量临近盐碱地标准。
为弄清农作物死亡的原因,济南市环保局组织土肥、植保、环保等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了土壤取样测试和小麦药害毒理学试验。监测结果表明,受污染土壤中灭多威肟含量和全盐含量异常高。专家们认定造成麦苗、蒜苗死亡的污染物是灭多威肟和盐分。
而商河县经济开发区内生产灭多威肟的企业,也仅有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一家。东大岭村引商中河水农灌的时间,正处于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期间。济南市环保局因此判定东大岭村麦苗、蒜苗死亡的原因是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污水污染商中河所致。
济南市环保局认为,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未按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了东大岭村农作物死亡和土壤污染的恶劣后果,决定在进行行政处罚、报经济南市政府同意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的同时,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的所有案卷材料移交到公安部门,下一步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商河县已对污染田地进行了调查丈量,并与被污染田地的农户商订了赔偿协议,小麦每亩赔偿800元,蒜苗每亩赔偿3500元。目前兑付工作已完成,政府共垫付资金88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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