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山)5月12日,山西省教育厅要求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省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住宿费,并对今年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山西省教育厅强调,本次公布的课本费、作业本费为本学期最高限额,学校收取时不得突破。
购买课本和作业本后剩余的费用必须全额退还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县城所在地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宿舍,在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落实到位前,如学校经费确有困难的可适当收取住宿费,但从2009年开始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