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公布
免费师范生须回生源地中小学任教10年(图)
高考临近,实行新政策的师范院校将会引起更多关注 本报资料照片记者 蔡京瑞 摄 |
本报讯(记者 靳曼) 日前,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了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为全国6所教育部直属大学之一、西北惟一一所的陕西师范大学,也制定了学校的免费教育办法,目前,学校的方案已报国家教育部,待批准后实施。
今后取消师范专业的收费教育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并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据陕师大有关人员介绍,他们确定今年的招生人数为4000人,其中2600人是师范生,1400学生为非师范专业。因此,今年秋季入学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达2600人,根据学校的计划,90%免费师范生将来自中西部。同时,陕师大今年也取消了师范专业的收费教育,学校所招的师范生全部都是免费教育。
毕业后回生源地任教至少10年
今年秋季入学前,免费师范生应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陕师大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实施办法》所称“农村”是指县级以下的初中和小学,比如陕西的考生就可选择周至县、蓝田县、靖边县等,两年之后可在城镇学校工作。所称“生源所在省份”则扩大了毕业生就业选择的范围。在协议签订的服务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还可以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据悉,《实施办法》中所称“十年”和“二年”的规定比该办法出台前所说的“七年”和“三年”发生了一些变化。对此陕师大一位负责人表示,这是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多次召集6所学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讨论后作出的决定。
十年内不得报考非教育硕士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陕师大这位负责人表示,学校已拿出自己的方案报国家教育部,并根据国家教育部提出的意见进行多次修改。目前,学校的招生简章也没有发布,待教育部批准他们的方案后一起公布。他表示,学校将责无旁贷地落实好国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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