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北京晚报》报道,一名刑警被控收受在逃的强奸嫌犯5万元贿赂款,向对方通风报信。这起刑警受贿案近日被北京崇文检察院起诉到了崇文法院。
被告人刘泉深有着大专文化,被捕前是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
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七八月间,刘泉深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警大队特情队民警的职务便利,接受两名涉嫌强奸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请托,为两人逃避抓捕通风报信,并分两次收受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泉深身为公安民警,却执法犯法,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