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实习记者何文宗)“我停车的时候没得人看管的嘛?结果最后到晚上10点过才找到!”前(14日)日,市民古先生打来电话:为取辆自行车,他花了3个小时。
14日下午3:30,他将自行车停在省旅游局门前的某旅行社前。
晚上7点他返回取车时,发现爱车不翼而飞。在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提醒下,他找到青石桥社区治保巡逻队张主任。但对方先后以“明天来”、“你不交5元钱,我怎么推车”为由拒绝交还车辆。无奈之下,古先生只得拨打110。直到晚上10:10古先生终于在省核工业局院内找到了爱车,但仍在没有票据的情况下支付了1元2角的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