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国家审计署16日发布了2007年第3号(总第2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结果。此次审计发现,天保工程部分资金使用违规和效益不高,森工企业负担重,天保工程区存在影响森林资源安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6年下半年对云南、四川、甘肃、山西、河南、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8省(区)及其所属的33个县、森林经营局、林业局(以下简称县、局)2004至2006年6月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工程实施以来的效果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计发现,天保工程部分资金使用违规和效益不高,森工企业负担重,天保工程区存在影响森林资源安全的问题。
国家林业局和8省(区)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国家林业局提出重点做好7项工作:
一是召开天保工程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部署开展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大检查。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主要针对工程实施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与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加大对各地整改工作的督办力度。派出督导检查组,对问题较多的省区进行重点督办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省区,将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付工程资金等措施。
四是今年上半年对没有纳入2006年审计范围的部分省区天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查。
五是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做好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工作。
六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七是加强对森工企业改革的研究指导,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减轻森工企业负担,为天保工程建设和森工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截至2007年1月,各地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已整改违规资金5093万元,占审计查出违法违规问题总金额的37.7%。其中云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已全部整改完毕。
(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