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交6万咨询费求赚钱 股评师说的都不准被告判赔5万多
交了6万咨询费的股民最后获赔5万多,律师称对方通常“有准备”股民要告很难胜诉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股市风云变幻。有股民就交钱给股评“大师”,以求赚钱。
要“指点”先掏4万
林先生是深圳人。2005年9月份,他购买了永×××股票,当时正好福建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股评“大师”汪某某点评这一股票,于是林先生在该股市点评网站上给汪某某留言,咨询如何操作。
第二天,汪的助手回电说,要得到指导,需交38000元,并声称汪某某在四川台、中央二台等都有股评点播节目。最后,林先生给该股评公司汇去了38000元。为了方便与“大师”的信息交流,林先生还特意购置了传真机。
进“专案班”再交2万
办理汇款手续后,林先生并没有接到汪某某的股票点评。林先生电话咨询汪的助手,助手告知,选择汪先生点评的人太多,有上百人,汪要从中挑选20人,给予专项点评,叫作股市操作“实战专案班”。林先生要想加入这个班,还要再交22000元。
这样,林先生在该股评公司投入咨询费6万元。之后,汪亲自回电话给林先生,承诺一个半月内帮助林先生赚进20万到35万元。关于这一承诺,林先生有电话录音为证。
收到“送礼”暗示
林先生按照汪某某的指点买进贤×××。1个月后,贤×××跌到2元钱。汪建议林以13.7元买进科×××,其价格一直盘恒。大盘股却上涨了7%。之后,林先生很难再找到汪先生。
林说,与汪先生的合作从12月10日起到2006年2月中旬。这期间,汪的助手给林先生电话,说有人从深圳给汪先生寄金佛,不知是不是林先生寄的。林说:“没有。”过几天,汪的助手又来电话说,汪先生的手提电脑太旧了。此时,林先生已有所警惕,他对汪的助手说:“只要我挣回6万,再多挣3万,就可以给汪先生买电脑。”汪的助手马上说,这只是他的建议,汪并不知道。
状告公司获赔
无奈下,林先生向该公司客服部投诉,公司的负责人回话说,如果不满意汪的服务,可在其公司内股市八大分析师之中任选,年咨询收费是55000元,针对林先生的情况,可以给优惠价,只交18000元就可以了。
“不能再轻信他们了”,去年5月份,林先生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该咨询公司归还他的60000元及支付利息1000元,公司则称林先生在与公司合作之前,亲自签署了订购单,并亲口表明公司没有任何订购单外承诺,同意严格按照订购单为其提供服务,而且在订刊期间,公司从未收到林先生的任何书面投诉。
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经在法院调解结案,咨询公司同意赔偿共计5万余元,款项扣除了邮寄给林先生的书本费。
律师说法 不要轻信“大师”
为此事,记者采访了代理此案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马辉。马辉笑谈道:“我最近经常接到咨询公司的电话,问我是否炒股,需不需要咨询,他们哪里知道我就是和他们对着干的。”
证券咨询异地招会员违规——马辉说:“证券咨询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变相招纳会员,缴纳费用入会。国家是不允许咨询公司招募异地会员,并与异地投资者签订咨询合同,提供服务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股评“大师”自己不炒股——马辉还表示:“不要以为他们上了电视和报纸就是什么权威,毕竟媒体并不负责审查他们的能力。我所接触的遭到投诉或者处罚的股评“大师”大部分都不炒股。他们那么厉害,如果去炒股早就成千万富翁了。”
对方早有准备,打官司难赢——马辉称,老百姓打官司很难赢过他们,因为在跟股民谈协议的过程中。他们就会有所准备,譬如会在电话那边录音,如果真上了法庭,他们将只会拿出有利证据,藏匿不利的。
没资格不能做证券投资咨询——马辉介绍说,国家明确规定,只有经有关部门授予资格的专业人员,才能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股民们在接受服务前首先要考察对方是否具有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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