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审计署公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资金审计结果”。审计发现,违规使用的天保工程资金达1.3亿元。
本次公布的2007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审计署2006年下半年对云南、四川、甘肃、山西、河南、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8省(区)及其所属的33个县、森林经营局、林业局,2004年至2006年6月国家和地方投入的天保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工程实施以来的效果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审计发现违规使用的天保工程资金1.3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49.3亿元的2.7%。其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8007万元,虚报冒领2249万元,滞留未拨2978万元,超标准建设等280万元。如甘肃省迭部林业局虚报冒领森工企业富余人员一次性安置补助资金2128.4万元,借给下属公司和林场搞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经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计划建设49块天保工程宣传碑(牌),每块投资0.27万元,总投资12.3万元。在实际建设中搞铺张浪费,建成的9块宣传碑(牌),平均每块碑(牌)支出11.84万元,共投资106.6万元。此外,天保工程区存在滥伐盗伐林木等影响森林资源安全的问题。
目前,国家林业局和8省(区)人民政府已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截至今年1月,各地已整改违规资金5093万元。其中云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已全部整改完毕。
(责任编辑:赵健)